搭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需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全部施工押金,是推荐搭建商的将终止其推荐搭建商资格。
1.
施工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致使展台在进馆施工、参展过程、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展台倒塌、人员伤亡、火灾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施工押金全部扣除,并承担由此给主办单位、主场服务商和展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展台搭建未确保结构牢固稳定性,出现结构失稳等重大安全隐患;
3. 提前撤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施工押金的50%以上,并停止其施工,立即整改。
1.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高度的;
2.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面积的;
3. 在展馆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架、展台及堆放货物的;
4. 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的;
5. 利用展馆顶部网架、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进行吊挂、捆绑的;
6. 布展期间长时间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料的;
7. 撤展时推倒或拉倒展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
1.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
2. 展台背墙高于相邻展位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己方背墙背面做美观处理的;
3. 使用各种弹力布或其它易燃品做装饰材料的;
4. 使用未经钢化处理的大块玻璃材料的;
5.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未经批准进行明火作业的;
7.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
8. 撤展后仍将垃圾遗留在展馆范围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人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1.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不在现场的;
2. 电工等特种技术人员未持证作业的;
3. 在展馆内吸烟的。
4. 在展馆内打架斗殴,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 未佩戴安全帽的;
2. 登高作业未佩戴安全带的;
3. 未佩戴施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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