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总则
−北京东方美景展览有限公司作为第84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主场服务商,执行大会制定的有关搭建、安全等规定并负责现场搭建管理。
−所有特装展台效果图及现场展台必须在明显位置展示展位号,有柱子的企业必须在效果图中显示出位置;现场搭建时及时核对区域划线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回馈现场服务处工作人员。
−所有施工图纸需要在www.bjome.com.cn提交,但提交后的图纸如在搭建过程中需要整改,必须严格按照整改通知整改完成。位于各馆出入口位置旁的特装展台,在靠近出入口的位置,不允许起立背墙,以保证展商及观众进入畅通。
−展台仅供参展商展示其产品使用,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妨碍邻近展商的展示活动。
−展示会组委会有权将参展商一些不按规定进行的属于有害,有噪音的,有危险的展示行为撤离或做出调整而无需该参展商同意,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均由该展商承担。
−馆内施工期间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馆内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锯,电焊作业;馆内施工期间展位需有安全员值守,佩戴主场统一发放的安全员证件。
−根据消防规定,展台外隔墙与展厅大墙间需要保留1米消防通道;展台顶部与展厅天花板之间应保留0.5米的空间,否则必须使用高性能防火建筑材料。所有结构材料、地毯、搭建材料必须通过国家承认的防火要求,并配备相应防火标识及证明材料,否则不得进入场馆。
−展厅内禁止使用一切易爆、易燃、有害及危险品。
−障碍及突出物:展厅通道应保持至少3米的宽度,展台设计大于8m的边墙至少保证有一处3X2.5mH的通道。
−展商的展示活动必须在其所属展位区域内进行,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摆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更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举牌游行、散发资料、置易拉宝等,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将物品没收或处理。
−在整个展期,尽管组委会已设有保安人员,但场内人多人杂,展商仍需对贵重物品负责。展台内至少保证有1名工作人员留守,以防物品丢失,贵重物品请展商自行保管。
−除了为其产品寻找地区代理,展商不得利用展示进行人员招募。
−开展期间各展台内音量必须控制在70分贝以内,相关设计必须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采取断电处理,造成损失参展商自负。各展台指定专人负责控制展台内音量。
特装展台管理事项:特装展台参展商及搭建商须知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展会举办所在城市的《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遵守展会举办所在展馆的《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展会组委会和主场服务商发布的《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组委会、主场服务商、展馆施工管理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2.主场服务商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对施工中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和给予处罚;所有施工图纸的申报只是系统申报的一项必要条件,所有施工图纸通过网报系统,不能做为现场展台搭建出现问题不整改的依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参展商与搭建商因展台搭建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隐患、搭建施工安全、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应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因违反下列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组委会、主场服务商、展馆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施工申报
1.施工前应按照组委会发布的《参展手册》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提交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2.特装搭建商应向主场服务商交纳施工安全责任押金,特装搭建商违反安全责任时,主场服务商有权扣除施工安全责任押金。特装搭建商撤展结束后,无遗留问题时,押金退回。
3.所有展台设计,包括各项尺寸、布置效果、附加材料等清单必须登录www.bjome.com.cn进入申报入口提交给大会主场服务商(北京东方美景展览有限公司)查阅并缴纳各相关费用(只申报未完成缴费视为报馆未完成)。9月26日前未完成手续,按延时加急处理。如果展台设计影响了展会整体效果,主场服务公司有权要求改变展台设计。未完成申报和缴纳费用的展台,不得施工。
三、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佩戴主场公司发放的安全员证件,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以及防火工作。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检测合格的安全帽。超过2米以上的施工视为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升降车需设有防护栏,梯子需安排专人看护。
3.展台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展示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
4.展示会开展期间,施工单位须留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结构安全
1.展台设计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重、限高,应考虑对邻近展位的影响,背景位置和内容必须获得主场服务商审批通过,背景板高度超过相邻展位时,背面必须做美观处理且不得含有任何文字及图片内容。
2.展台设计大于8m的边墙至少保证有一处3X2.5mH的通道,请参考下图示例。
3.展台搭建限高:4.5米;全馆禁止搭建双层结构或超高展台,无悬挂物背板厚度不得少于20CM,龙骨间距不得大于40CM;桁架结构展台高度以及施工标准请参考下图。
4.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严禁使用密度板及石膏板材质。所有材料需有防火阻燃认证。
5.含有Truss架结构需在申报时提交材料规格材质,并且不允许超过规定最大跨度(规格300mm*300mm的最大跨度不得超6米)。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锯,电焊作业。
7.展台现场严禁大面积涂刷使用乳胶漆(现场只能简单修补)。
8.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展台搭建的任何结构不得超出展台的地面面积。
9.禁止在展馆柱子、天花、墙面、地面等设施上打孔、钉钉、喷漆、刷胶、粘贴,不得破坏展馆设施。
10.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使用吊点。
11.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并设有明确标示,以防破碎伤人。
12.展台搭建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监测报告。
13.组委会建议企业使用绿色搭建材料进行设计搭建展台。
具体要求
1、展台设计、展台结构的设计强度应当满足承受荷载所需要的强度要求,现场施工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全封闭式顶棚面积不能超过总展位面积的50%),封闭区间内应做防火设计,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3、展台钢结构构件或部件之间的互相连接均须使用螺栓连接、铆接或预制焊接,严禁使用铅丝、铁丝、钢丝等捆绑的连接方式。
4、搭建地台时必须在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5、玻璃幕墙、地台、围栏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并避免因人员撞击、冲击、踩踏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搭建材料
1.搭建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木结构应在表面做防火处理,粘贴防火板或刷涂防火涂料。
2.展台装饰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禁止使用泡沫材料、塑料植物、仿真草坪,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3.仿棉麻布纱质感的装修装饰材料及特殊膜制品,其燃烧性能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B1级标准(难燃),并须在施工申报时提供该材料样品及国家权威材料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4.展台施工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
5.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6.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7.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20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8.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展台搭建及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倡导搭建公司使用节能环保型建材,推行绿色环保搭建,营造良好的办展环境。
1.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穿绝缘鞋,并严格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
2.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符合电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严禁使用大功率卤钨灯、霓虹灯,灯具布置与可燃物品应保持50厘米以上距离。
对于任何违反规定搭建,经组委会警告后还未整改的展台,组委会有权采取断电等措施处理。
五、用电安全
1.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穿绝缘鞋,并严格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
2.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符合电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严禁使用大功率卤钨灯、霓虹灯,灯具布置与可燃物品应保持50厘米以上距离。
3.电源线必须使用ZR-BV阻燃双塑铜芯电线或护套线,禁止使用花线或双绞线,接线必须使用接线端子,电线主线需穿金属管,电线、电缆、接插件横穿地面时应有过桥保护,不得直接放置在地毯上。
4.申报用电量应符合实际需要,实际用电总量不得超过预报电量,电气线路容量配备应均衡,线路走向规范,每一回路接装用电设备总和不得超过其最大负荷量。
5.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每个展位应按实际用电量申报施工用电和展期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
6.合理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了保证现场电气系统的维护和施工安全,实现现场用电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自带二级电箱及电箱电缆,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按统一要求接驳,不得违规私接私设电路。
六、消防安全
1.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具有检测合格标志,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一组(每组2具),展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需配置2具,展台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增加50平方米加配2具,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按50平方米计算。
2.所有搭建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材料的消防要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严禁在展馆内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4.所有搭建材料、包装物、杂物应分类有序存放,不得占用消防分割区和消防通道,不得遮挡、圈占、堵塞消防设施。
5.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6.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
7.施工完毕后应将剩余材料、工具等物品清理出展馆。
七、治安安全
1.各施工单位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失窃。
2.各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严禁动用非自己展位内的物品。
3.各施工单位间如在施工中产生矛盾,应自行友好协商解决或报请主场服务商协助解决,严禁打架斗殴。
4.将施工工具、设备、灯具电料、搭建材料等带出展馆前,需先开具出门条。
八、撤展管理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大会规定的撤展时间,不得提前撤展。
2.施工单位撤展时要指定现场负责人,保证人身、财产安全,严禁将展台推倒或拉倒等野蛮拆卸行为。
3.施工单位应将展台搭建材料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展馆,不得遗弃在展馆范围内。
4.撤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先自查,然后报请主场服务商和展馆验收,如有垃圾遗留在展馆范围内或对展馆设施造成损坏的均不能通过验收。
九、保险
各搭建商展会进场前必须提供购买展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公众责任险的保单证明,保额标准必须达到单次事故每人限额40万元及以上,并作为搭建单位办理入场手续的必备条件,以提供现场突发事故及人身安全保障。同时在展品和商品进撤馆运输和展出期间应购买展品险。组委会提醒各参展商,在展示期间对于各参展单位的员工、代表、展台搭建商以及分包商,参展商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参展商在展台搭建合同签约时明确施工方的安全施工责任,查看施工方是否有购买公众责任险和施工人员险,以保护自身利益。
十、知识产权
参展商及搭建商必须保证其在展期的展品及搭建设计图纸、结构实体均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任何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禁止其参展及搭建,主办方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诉讼及相关责任。所有商业宣传活动只可在摊位内进行,严禁展商未经许可进入其他展位拍照、摄像。如出现知识产权问题,可通过拨打知识产权投诉电话进行事件申报。
十一、图纸及其他
1.请各位参展单位及搭建商拿到展位图之后,认真核实边长、位置、面积,如有出入第一时间与组委会联系。
2.注意官网及分配展位信息,及时核实更新图纸。不排除特殊原因需要整体调整,部分展位会有通道、位置、左右关系的调整。
3.请注意您展位周边及内部是否有立柱结构、墙体、消防栓、檐体等特殊情况,在设计展台时充分考虑结构、开口、朝向、高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