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羿飞科技的“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的侵权事件层出不穷,甚至有某些公司藐视法律的权威,不仅大肆推广涉嫌侵权的产品,恶意竞标,还在诉讼期间,制造舆论试图混淆视听。2015年9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了专利审查结果,维持羿飞科技该发明专利权所有权利要求。羿飞维权事件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目前,该案件已经确定于9月底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现场勘验,最终判决指日可待!欲知后事如何,请持续关注羿飞科技!
“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的专利权人为无锡羿飞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证书)
2014年9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201210157865.X),专利权人为无锡羿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教启星使用涉嫌侵权的产品与羿飞恶意竞标
(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
2015年1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个招投标项目中,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一款与“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相似度达95%以上的产品参与投标,涉嫌严重侵犯羿飞科技的产品专利权。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羿飞科技立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证据完整清晰,程序合理,当天就予以受理。
羿飞维权进入拉锯战阶段,中教启星变本加厉
(网站宣传截图)
然而,知识产权纠纷历来都是一场持久战。由于中教启星在参与投标前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羿飞科技“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专利无效,必须要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认定该专利有效,才能在维权进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自2015年3月份羿飞提交专利复审答辩材料开始,双方即进入了长时间的拉锯战阶段。
在此期间,中教启星不仅不检点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一方面,继续在相关项目投标中用同样的手段恶意竞标;另一方面,公开推广、宣传涉嫌侵权的产品,制造舆论,试图使出障眼法,混淆视听。
羿飞科技专利权获得官方认可,最终判决指日可待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信口雌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9月6日正式下达“数字立体地形教学演示系统”专利无效审查结果,维持该发明专利权所有权利要求!
虽然维权之路漫长艰辛,但是羿飞科技始终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权威;相信法律,如同相信乌云不可能永远遮蔽太阳的光辉,虽然后续还会有许多纷纷扰扰可以预见,但是羿飞已经足以沉着应对。
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产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健全,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在不断提高,行业各界也应该知法守法,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羿飞科技愿意与其他行业伙伴一起努力,树立榜样!